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组织申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特别是成员的年龄和人数,不能超过实施办法中的限制。

()团队负责人为申报单位职工或全职聘用人员。非本单位职工或全职聘用人员的核心成员应签订用人合同或单位合作协议(期限覆盖项目执行期),除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外,还应明确成果使用、处置及收益分配内容。团队负责人为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人才计划(工程)引进人员的,须达到相应人才项目规定的最低合同年限。

()为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好的效果,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支持条件,由具有相对优势专业人员构成。

()团队在建设期内需要从团队成员、研究方向、以及团队后续申报高级别的团队或平台,均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思路,考核指标建议涉及团队成员职称晋升、申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NSFC-新疆联合基金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sci)、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发布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申请建设各类平台等方面。

(五)项目执行期限2年,经费支持额度50万元。

二、支持方向

()科研领域:农业、能源、资源、材料、信息、先进制造、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人口与健康等。

()目标任务

1.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集中突破影响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产品和重大工程(项目)

2.围绕引领、支撑自治区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全链条技术开发和示范应用。

3.围绕科技前沿和发展战略,开展基础性、探索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书填写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后提交,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立项的依据。原则上,申报受理后,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及依托机构不再变更。

2.各单位对申报团队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团队负责人应于网上提交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申报书(一式2份)报学校科研管理处。

四、申报时间

在线填报时间为20171171700201712181700

五、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

人:张磊0991-8763890

附件:《“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

2017119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