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要求,按照“十三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项目的定位和任务目标,发布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3.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

1.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科技管理系统客户端”。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项目网上提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需将项目申报书(必须是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处。

三、申报时间

网上在线填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12201700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991-8763890

地址:校综合办公楼4003办公室

  

附件: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管理处

20171116



2018年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